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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商務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統計局、外匯局關于開展2012年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添加時間:2015-03-11 】   來源: 分享:
  各區縣財政局、稅務局,市財政監督局,市稅務三分局:
 
  現將商務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等六部門《關于開展2012年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的通知》(商資函[2012]98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同時結合本市實際,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檢范圍
 
  2011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記注冊的外商投資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均須參加本次財政和稅務聯合年檢。在本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境外企業(承包商)和外省市外商投資企業在本市設立的經營性分支機構,不參加財政和稅務的聯合年檢。
 
  二、年檢方式
 
  按照商務部、財政部等六部門要求,2012年本市外商投資企業繼續實行網上聯合年檢,網址:www.lhnj.gov.cn.。
 
  三、年檢審核內容
 
  (一)各財政、稅務部門必須認真審核網上年檢的有關材料,對通過網上年檢的企業,在網上給予答復。對網上年檢存在問題的企業,應給予正確指導。
 
  (二)年檢材料的審核
 
  1.財政部門審核內容
 
  (1)加蓋企業公章的聯合年檢報告書(表一至表七)復印件;
 
  (2)外商投資企業2011年度財務會計決算報表(全套)(須加蓋企業公章);
 
  (3)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出具的2011年度企業財務會計決算報表的審計報告;
 
  (4)財政部門收齊企業年檢材料、審核無誤后,應在聯合年檢報告書上加蓋財政材料收訖章,并在財政登記證副本上加蓋2011年財政登記年檢章。
 
  2.稅務部門審核內容
 
  (1)聯合年檢報告書(表一至表七)復印件;
 
  (2)加蓋企業公章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3)稅務部門收齊企業年檢材料、審核無誤后,應在聯合年檢報告書上加蓋稅務材料收訖章,在稅務登記證副本上加蓋2011年稅務登記年檢章。
 
  四、年檢地點、時間
 
  市稅務三分局征管的企業,財政和稅務年檢集中受理地點為本市延安西路2299號(上海世貿商城),時間為4月23日-5月31日。區、縣稅務部門征管的企業,按各區、縣聯合年檢辦公室確定的時間、地點辦理財政和稅務年檢。
 
  五、年檢機構
 
  市稅務三分局征管的外商投資企業,其財政年檢由市財政監督局辦理,其稅務年檢由市稅務三分局負責辦理,并參加市聯合年檢。區、縣稅務分局征管的外商投資企業,其財政和稅務年檢,由各區、縣財政局、稅務局負責辦理。
 
  六、其他事項
 
  各受理年檢的財政和稅務部門對企業報送的年檢資料應嚴格審核,對欠稅企業須完稅后方可通過年檢。
 
  各財政和稅務部門應加強本區域聯合年檢各部門的溝通與協調,按時保質完成財政和稅務年檢工作,于2012年7月20日前,將財政和稅務聯合年檢情況分別報送上海市財政局企業處、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征管和科技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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