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起草的《信控服務機構分類及編碼規范》國家標準發布實施
6月3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2025年第14號中國國家標準公告,批準發布278項推薦性國家標準和3項推薦性國家標準修改單。其中,由全國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470)提出并歸口、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等單位起草的《信控服務機構分類及編碼規范》(GB/T 45805-2025)正式發布,自2025年6月30日起實施。該標準填補了我國信用服務行業分類與編碼的空白,為全國信用服務行業建立了統一的“度量衡”。
信控服務機構,是指提供信用風險防范、控制和轉移服務的技術型、數據型和其他類型的機構,按照是否獨立經營分為獨立信控服務機構和非獨立信控服務機構。該標準首次在全國范圍內對信控服務機構進行了科學、統一的界定與分類,系統構建了包含5個大類、11個小類、32個細類的三級分類體系,并配以規范編碼,有效解決了行業長期存在的定義模糊、分類標準缺失問題,為產業規范管理、精準施策和統計監測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級分類按照信控服務機構內容形態劃分為五類,包括:信用數據服務、誠信評價服務、信控咨詢服務、信用科技服務、其他信控服務。
二級分類按照信控服務機構提供方式劃分,在每一級分類下劃分為二級分類。信用數據服務包括信用數據集成和信用調查,誠信評價服務包括信用評價和信用核驗,信控咨詢服務包括信用管理咨詢和信用輔助管理,信用科技服務包括信用信息技術、信用風險技術和其他信用科技技術,其他信控服務包括信控服務基礎支撐和信控行業自律。
三級分類是在二級分類的基礎上,從信控服務機構的作用性質對二級分類的細化,在實際應用中可根據需要進行擴展。
信控服務機構是信用服務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力量。該標準以信用風險管理的分工為基礎對信控服務機構進行劃分,確立了信控服務機構的分類原則和編碼規則,規定了分類與代碼的要求,滿足當前培育和發展信用服務業的需求,有利于促進信用服務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