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務部發布《電子商務企業誠信檔案評價規范》行業標準,提出了電子商務企業誠信檔案的信息來源和內容、評價指標、評價方法等,將指導電子商務企業、信用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及相關社會組織等依照統一的標準,建立、評價并不斷完善電子商務企業誠信檔案,為推動多方共建電子商務誠信體系,促進信用信息共享應用提供技術支撐。該標準將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實施。
商務部表示,近年來,隨著我國電子商務快速發展,新業態新模式持續涌現,市場主體規模不斷擴大,類型日趨復雜。同時,信用信息分散,市場主體間信息不對稱,引起交易成本增加,制約了行業高質量發展。針對這一問題,商務部電子商務司以企業誠信檔案為切入點,組織相關單位在廣泛征求采納各方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電子商務企業誠信檔案評價規范》行業標準。
在適用對象界定上,標準根據《電子商務法》,明確電子商務企業既包括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平臺內企業、自建網站開展電子商務業務的企業,也包括通過其他網絡渠道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企業(如社交電子商務企業等),以及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如物流快遞公司、金融支付公司等)。
在誠信檔案建立操作上,標準結合電子商務企業經營實踐,提出電子商務企業誠信檔案應包括的五類信息,分別是基礎信息、經營信息、公共信用信息、市場信用信息和其他信用信息,以及信息來源、信息采集、信息核驗的具體要求,涵蓋建立電子商務企業誠信檔案的基本要素。
另外,標準聚焦于評價電子商務企業誠信檔案的質量,提出了評價指標、計算方法、評價結果釋義和跟蹤評價要求。評價結果為量化結果,反映誠信檔案的完善程度,可指導電子商務企業加強信用建設,補齊信用短板,完善誠信檔案信息。需要注意的是,企業誠信檔案評價結果與企業信用狀況并無直接關系。
商務部研究院電子商務研究所副研究員洪勇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電子商務法》高度重視電子商務誠信體系建設,全文89條條款中,有關誠信建設條款就有13條。標準是對《電子商務法》的進一步落實和完善。標準的發布,體現了國家完善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的決心。
洪勇指出,電子商務領域誠信體系一直存在著虛假交易、制假售假、刷單炒信等現象。目前,各大電子商務平臺分別制定了不同的電子商務企業信用體系。電子商務企業信用體系標準的缺失造成了“信用孤島”問題。《標準》的出臺為統一電子商務領域信用標準,進而打破“信息孤島”指明了方向。
他還表示,從實際操作層面,商務部電商司上線“電商企業信用共建”微信小程序,節省了電子商務企業信用維護和建設成本,也給電子商務企業信用的使用提供了良好的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