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日,由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組織的《企業ESG報告編制指南》團體標準立項評估會以視頻會議形式召開,中國質量萬里行促進會會長劉兆彬、中國民航科學技術研究院研究員蔡華利、中國標準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劉東華、納比藝(北京)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王磊、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符學東、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ESG研究院副理事長趙喜玲、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ESG研究院執行院長柳學信、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ESG研究院評價研究中心主任王凱等專家和起草組代表出席會議,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研究員、信用委員會主任劉棟棟主持會議。
環境、社會和治理(英文簡稱“ESG”)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框架,已成為企業非財務績效的主流評價體系。2022年5月,國務院國資委公布《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質量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探索建立健全ESG體系,中央企業集團公司要推動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專業治理能力、風險管理能力不斷提高,要推動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專項報告,力爭到2023年相關專項報告披露“全覆蓋”。為不斷適應市場的新變化,推動企業綠色低碳戰略轉型,引導企業高質量發展,強化企業ESG信息披露,指導企業編寫ESG報告,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ESG研究院提出了團體標準立項申請。
根據《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工作程序和有關要求,會議成立了標準立項評估專家組,推薦中國質量萬里行促進會會長劉兆彬作為評估專家組組長并主持標準立項評估。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ESG研究院評價研究中心主任王凱代表標準申報單位,向與會專家匯報了《企業ESG報告編制指南》團體標準的研制背景、目的意義、必要性和主要內容。評估專家組成員分別對標準有關內容提出質詢,申報單位逐一作出解答。隨后,與會專家和申報單位代表圍繞標準定位、框架內容、實踐應用、國內外研究現狀等方面進行了深入的交流和研討,并提出了寶貴意見和修改建議。
評估專家組成員一致認為,本標準對企業ESG報告中應披露的信息進行了明確和說明,包括企業基本背景信息以及環境、社會和治理3個核心議題下的分類議題相關信息,并給出了企業ESG報告編制工作流程、報告方式等,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為企業編寫ESG報告提供了依據;標準具備立項的必要性,立項評估申報資料齊全、規范、完整,標準草案稿具有較高的編制質量,符合立項評估要求,會議形成了《企業ESG報告編制指南》團體標準立項評估紀要。
最后,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ESG研究院執行院長柳學信作了總結發言,希望標準起草組按照專家提出的具體意見和修改建議,進一步修改標準內容,盡快完善標準草案稿,嚴格按照團體標準制修訂程序,高質量推進標準起草工作,按期完成一份高標準、嚴要求、有特色、能適用的《企業ESG報告編制指南》團體標準。
隨著ESG在實踐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披露ESG報告或可持續發展報告。據統計,有近10%的A股上市公司已發布了此類報告。然而,分析目前企業披露的ESG報告可以發現,報告的形式多樣、缺乏統一標準,給信息的使用方帶來了一定困難。目前,相關的報告編制標準均集中在社會責任報告層面,且多限定于特定行業,并不能為企業ESG報告的編制提供參考。因此,有必要在《企業ESG披露指南》團體標準規定企業應披露哪些信息基礎上,進一步構建適用于各種行業、不同規模、不同類型企業的ESG報告編制指南,從披露的形式、披露的流程等方面為企業提供統一標準,促進企業ESG信息更好地為利益相關方使用。